2015年度中心项目的公告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5-02-05   浏览次数:263


    经四川学术成果分析与应用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审核同意,本中心即日起发布2015年度课题指南,并开始受理项目申报。现将项目申报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四川学术成果分析与应用研究中心项目2015年度课题立项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坚持以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发挥中心开放课题基金项目示范引导作用,推动学术成果分析与应用研究的学术观点、科研方法和学科体系创新,着力推出在省内乃至在全国有代表性的科学研究成果,为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服务。

    二、申请立项的课题要以学术成果开放、引用及影响力分析的理论研究为基础,以四川社会科学成果及引文数据库、中文图书引文数据库的建设为重要任务,以揭示四川学术成果影响力并推动其应用为主要目的,充分反映本学科及相关领域新成果,力求居于学科前沿。基础研究要力求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应用研究应立足四川,面向全国,要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可操作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

    三、中心主张承揽地方政府、企业合作课题;中心接受带项目与经费进入中心立项,并将适当给予经费补贴;中心接受个人或单位自筹经费申报的课题;批准立项的自筹经费课题,与经费资助课题实施相同的管理。

    四、课题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申报重点项目的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具有硕士学位或主持完成过省厅级以上社科研究项目。申报一般项目的负责人须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或具有硕士学位。高职高专、中小学图书馆、区县及以下公共图书馆、企业图书馆、边远及民族地区研究工作者有特色的研究可适当放宽职称或学历要求。

    五、申报课题的资助额度为:重点项目1-1.5万元,一般项目0.3-0.8万元。

    六、项目的完成时限,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2—3年,应用研究一般为1—2年。

    七、课题申请单位须符合以下条件: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雄厚的学术资源和研究实力;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以兼职人员身份从所兼职单位申报项目的,兼职单位须审核兼职人员正式聘用关系的真实性,承担项目管理职责并承诺信誉保证。

    八、各申报单位科研处及有关管理机构应对申请人严格把关,对申报者进行资格审查,对申报书所有栏目填写的内容,特别是对选题、前期成果、课题设计的科学性和可行性,课题组是否具备完成研究任务的充分条件进行认真审核,签署明确意见。

    九、申报书由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审查合格、签署意见后汇总,统一报送本中心,本中心不受理个人直接报送的申报书。申报单位须于截止日期前将审查合格的申报书(每项一式5份,其中原件1份、复印件4份)报送四川学术成果分析与引用研究中心。申报者须同时将申报书电子文档发送至本中心邮箱。

    十、项目申报需要的各种文档(包括课题指南、申报书)同时在四川学术成果分析与应用研究中心(http:// scaa.xhu.edu.cn)上发布,欢迎访问、查询和下载。

    十一、本年度受理申报时间:从即日起至2015年3月25日截止(邮件以当地邮戳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中心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金周路999号西华大学图书馆四川学术成果分析与应用研究中心;邮编:610039。(备注:请通过邮政快递方式函寄)。

    联系人:范佳,15928904202,电子信箱:fanjia@mail.xhu.edu.cn

                                             四川省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四川学术成果分析与应用研究中心

                                             2015年2月5日

    附件1: 中心2015年度课题指南.doc


    附件2: 中心项目2015申报书模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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